暂付款(借款)管理有哪些要求?
①公款公用原则。学校的暂付款只能用于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各项有关的公用性支出。除个人出差借支的差旅费等以外,不能支付个人借款。
②经费控制原则。任何借款都必须落实经费,经所在部门(项目)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取,借款时的用途与报销时的用途应一致。
③暂付款(借款)办理遵循“前账不清、后账不借”的原则。如无特殊原因,必须先结清前次借款,方可再借。
④暂付款(借款)由借款者本人负责冲销,审批人有义务督促其及时冲账。
暂付款的支付方式有现金、银行支票、银行信汇、电汇、汇票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