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实行“统一领导、集中核算、分级管理”的财务管理体制,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管理机构,下设计划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、会计核算中心。现有工作人员16人,其中:硕士11人(含在读1人)、本科学历5人;高级会计师3人,会计师5人。学校实行统一领导、集中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,资产管理办公室是学校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,对学校资产的产权和价值实施管理,现有工作人员1人,本科学历。其主要职责: 

1.负责制定学校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,规范校内各项财经活动。

2.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,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、决算和财务报告,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。同时负责指导和审核二级部门的预决算编制。

3.依法多渠道、多形式筹措资金,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资金保障。统筹安排调度学校各项资金,保证资金安全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  

4.组织申报各类财政专项项目,实施绩效评价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6.按规定完成会计核算工作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

7.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、津贴、酬金等项目的发放及各类保险、个人所得税等项目的代扣代缴工作。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等工作。

8.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分析、预测,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。参与学校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立项论证、实施与考核工作;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学校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定和报批,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。负责做好票据的申领、发 放、开具、归档、核销清理等工作。

10.负责学生校园卡的管理、发放等工作。

11.实施对全校财务机构、财务人员的统一管理和业务领导。加强内控建设,监督检查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
12.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、归档工作,协助档案管理部门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。

13.贯彻执行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;根据财政、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,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;按照规定权限,办理国有 资产配置、出租、对外投资、处置等事项的审核、审批或报备手续;对学校资产的产权和价值实行监督管理,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,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,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监管。

14.协调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之间的资产管理工作, 推进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优化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,促进学校资产共享共用;负责实施学校资产清查工作,做好产权登记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。

15.负责审核学校直管企业重大事项等有关事宜,组织学校出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上报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项目申 报、国有资本收益汇总申报及上缴财政等工作;组织完成资产信息的收集、汇总和统计工作,编报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报告。

16.负责学校基建、后勤会计核算工作,代理工会、基金会、资产经营公司、勘察设计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。

17.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、保密工作。

18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